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专家委员会
主任:彭民雄
副主任:蒋志强
委员:李平、赵谦、农峰、韦京宇、林坚
彭民雄——中国资深民族音乐家、指挥家
生于1937年,广东东莞人。男,汉族。
1959年——1964年北京中央音乐学院二胡,板胡专业毕业。
1964年——1975年中国音乐学院任二胡、板胡教师,教授知名学生:蒋才如、孙广祯等。
1975年——至今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歌舞团任民乐队首席,队长、常任指挥、副团长。
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、中国民族管弦学会1——3届理事。
广西中国民族管弦学会名誉会长、胡琴专业委员会会长。
2017年获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颁发《民乐艺术终身贡献奖》。
李平,男,回族,1950年出生于广西桂林,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、上海音乐学院独弦琴特约研究员。1960年从事文化艺术工作,广西资深民族音乐家,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, 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独弦琴专业委员会会长。
蒋志强, 生于1942年柳州市,1959年11月—1962年6月在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演唱团从事竹笛专业工作。参加壮剧《冯子材》的音乐配器,获得了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优秀音乐奖。教学成果:竹笛学生史昀航参加2013、2015年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举办“明日之星”全国艺术水平考级优秀生展演均荣获吹管组金奖。
赵谦,生于1938年,籍贯桂林,男、汉族、广西艺术学院教授。
中国音协及广西音协会员,中国琵琶委员会理事,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,中国曲协会员,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,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。
农 峰 壮族,生于1942年,资深音乐家。1964年毕业于广西艺术学院音乐系本科,从事音乐工作四十多年。本人现系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、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顾问民族器乐高级考官、广西艺术学院教授。
韦京宇,男、广西资深民族音乐家,琵琶演奏家。1944年生于广西桂林。汉族、籍贯广西北流。现任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理事,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会长。
林坚,女,生于1941年5月,广西龙林县人,壮族。中国民主同盟盟员、中共党员。广西第5、6、7届政协委员,广西艺术学院教授,广西古筝学会会长,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,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理事及其民族器乐考官
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
关于加强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的管理规定
一、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是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的分支机构。应遵守学会章程,严格按照专业(艺术)委员会工作条例运行.开展各项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学会监督检查,不得以搞活动为名进行敛财。
二、 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面向社会开展的各项活动、须履行审批手续。申报活动时、提交以下材料
1、 活动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、用A4纸打印并加盖专业(艺术)委员会公章;
2、 活动的方案及相关资料。
3、 与其它合作单位的简介及资质证明。
4、 活动的相关协议、合同书。
5、 活动的财务预算(包括收入、场租、教材、食宿、交通、授课费、劳务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等)
6、 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及简介、活动邀请嘉宾与简介;
7、 其它与活动有关的材料。
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将全部材料送至学会办公室。经会长办公会综合全面分析。出具书面批复。需要上级机构批准的项目,由学会上报,经上级机构批准执行。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按批复的要求开展活动。学会全力、全面支持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活动。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在活动中配合学会的协助和监督工作。
三、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开展与其它社会单位合作的活动、应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、并对合作方的资质、能力、信用进行甄别、考察。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不得将自身业务委托其他组织承办、也不得以挂名方式合作。
四、未经学会授权和批准,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不得独自或与社会单位合作开展活动。经授权批准开展的各项活动,应当使用冠有规范名称的全称。即“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**专业(艺术)委员会”。活动中所需的聘书、证书由学会统一制作。
五、学会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与境外组织和个人进行合作项目,应遵守有关法律和外事管理规定。
六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会有关规定“分支机构不设财务账户”的要求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的财务纳入学会统一管理。活动的财务收支由学会设专人负责。发票由学会统一开具。活动财务结余按合理比例分别列为学会收益和专业(艺术)委员会收益.各专业(艺术) 委员会不得私设账户。
七、活动结束后,专业(艺术)委员会向学会提交财务结算报告及活动的相关资料归档保存。
各专业(艺术)委员会开展活动须遵守管理规定,执行审批程序。如有违反并对学会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会将追究专业(艺术)委员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。
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
2013年4月3日
以上《条例》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所属专业(艺术)委员会依照执行。
广西民族管弦乐学会
2013年6月14日